政府临时工15年未缴社保算违不违法
政府临时工15年未缴社保是不是违法,需结合双方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及用工性质判断。下面分情形说明:
1.若与政府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同意单位考勤管理、按月领取薪资的保洁、司机职位),依据《中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应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成本,未缴纳即违法。
2.若双方为劳务关系(如按次结算报酬的短期会场布置、单次咨询服务),因无劳动关系基础,单位不需要缴纳社保,此时未缴不违法。
2、政府临时工15年未缴社保怎么样维权
政府临时工15年未缴社保可通过以下步骤维权:
1.采集劳动关系证据:如薪资银行流水(标注“薪资”字样)、工作证、考勤打卡记录等,比如通过每月固定到账的薪资流水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2.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携带上述证据到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需要责令单位补缴,社保机构有权依法责令限时缴纳。
3.申请劳动仲裁:若投诉无果或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并倡导补缴社保,仲裁结果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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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改革后社保补缴责任怎么样定
政府机构改革后社保补缴责任需依据改革具体状况确定:
1.外贸原单位并入新单位:若原临时工所在部门整体合并至新单位,由新单位承担补缴责任,比如A单位合并为B单位,B单位需补缴外贸原单位期间欠缴的社保。
2.外贸原单位撤销/注销:若原用工单位因改革被注销,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改制接收单位负责补缴,比如乡镇政府办公室被撤销,由县级政府统筹处置历史社保问题。
3.跨层级管理单位:若涉及垂直管理部门改革,由直接上级机关作为责任主体,比如原区政府临时工管理部门调整至市级部门,市级部门需承担补缴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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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临时工15年未缴社保存在以下例外情形:
1.退休返聘职员:若临时工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双方属劳务关系,单位不需要缴纳社保,比如某退休教师返聘至政府单位工作15年,单位未缴社保不违法。
2.劳务派遣职员: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社保缴纳义务,政府单位仅为用工方,比如某劳务派遣职员在街道办工作15年,社保由派遣公司缴纳。
3.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天工作时间≤4小时、每周累计≤24小时的非全日制职位,单位只需要缴纳工伤保险,比如政府单位临时招聘兼职打字员,每周工作20小时,单位未缴其他社保不违法。
总之,政府临时工15年未缴社保是不是违法取决于劳动关系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且单位未缴即违法,需依法补缴;若为退休返聘、劳务派遣或非全日制用工等例外情形,则不违法。维权时需明确责任主体,通过投诉、仲裁等方法倡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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