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利是指在计算利息时,某一计息周期的利息是由本金加上先前周期所积累利息总额来计算的计息方法。复利的计算是对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一并计算,也就是利上有利。关于民间借贷能否计算复利的问题,到今天法律上仍是既无一定又无禁止。依据民法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在肯定条件下是可以计算复利的。
民间借贷复利受法律保护,但具备特别约束。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假如前期利率没超越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价格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越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越以刚开始借款本金与以刚开始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价格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质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能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约定的,视为没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清楚,当事人不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买卖方法、买卖习惯、市场利率等原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利息。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根据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越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价格利率四倍的除外。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