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摊销问题
无形资产摊销是对无形资产本钱的分期转销,其目的是将无形资产的本钱在其有用期内渐渐计入损益。
以下是关于无形资产摊销的一些要素:
摊销办法:2006年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不一样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对于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而对于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则不应摊销。
摊销期限:假如预计用年限超越了有关合同规定的收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那样该无形资产摊销期限按如下原则确定:合同规定收益年限但法律没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越合同规定的收益年限;法律有规定有效年限但合同未规定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越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假如合同和法律均有规定,则不应超越其中较短者;假如合同和法律都未规定,摊销年限不应少于10年。
摊销开始时间:无形资产自可供用时起,即其达到预定作用与功效的那月开始摊销,并在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停止摊销。
摊销的计算:无形资产根据直线法计算的摊销成本,可以准予扣除。其摊销年限不能低于10年。但也有例外状况,比如企业外购的软件,假如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合缩短,最短可为2年。
残值的处置:无形资产一般没残值,除非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年限结束时想以肯定的价格购买该项无形资产,或者存在活跃市场能得到无形资产使用年限结束时的残值信息。
减值测试:对于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假如发现减值征兆,则需要做出相应的减值筹备。
变更摊销:企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达成方法。假如没办法靠谱确定预期达成方法,则应使用直线法摊销。企业应在每年年度终了时复核无形资产的用法寿命及摊销办法,如有变更需要相应调整摊销期限和摊销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