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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家里失窃的,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www.aksbaby.com 2026-02-07 公司经营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子及配套的设施设施和有关场地进行修理、保养维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地区内的环境卫生和有关秩序的活动。

网友咨询:

业主家里失窃的,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

业主家失窃,物业公司是不是赔偿取决于物业公司是不是已经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有关安全保障义务。

物业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物业公司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与应采取的合理预防手段,以保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帮助做好物业管理地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对手段的同时,应当准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帮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职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假如物业公司采取了设立门卫执勤、保安巡逻、电子监控及对平时巡更记录、外来职员及汽车进出登记等材料进行保管等手段,就应当觉得尽到了在肯定范围内采取了适当的预防手段,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安保义务,物业公司即可对业主因第三人侵权所遭受的损失免责。

律师补充:

通常而言,物业服务具体包含综合管理、房子及公共设施设施的维护管理、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停车管理服务等内容。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帮助做好物业管理地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业主应当根据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根据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能以未同意或者不需要同意有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能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法催交物业费。

《中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地区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理保养维护、环境卫生和有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含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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