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的职责是什么
股份企业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实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以外,其他事情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如果: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准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状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股份公司创建将来,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可以撤销,也不可以停止活动。董事会是企业的非常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企业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实行。
1、负责召集股东会;实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策略;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企业的基本管理规范;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策略和收益分配策略、弥补亏损策略;
7、对公司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情提出策略;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