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是指根据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有义务履行清偿债权人债务的人。 《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赞同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 《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上述两部法律规定了债务人作为破产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两种不同主体:《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的是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的破产主体,而《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除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外的其他企业法人申请破产的主体,主体不同,适用的法律当然不同。 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主要有以下依据:
1、债务人作为民事权利的主体,通过破产还债体现其对自己所有财产的处分权;
2、债务人申请破产,有益于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也有益于维护国家利益,还有益于债务人的职工利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拥有法人资格,不拥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拥有破产主体资格。”简言之,凡不拥有法人资格的,不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债务人作为破产主体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状况和安置预案;5、企业亏损状况的书面说明书,并附审计结果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资产情况明细表,包含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状况等;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情,包含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状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字、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状况;9、企业债务状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字、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状况;十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状况;
十2、人民法院觉得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