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前审计结果报告的用法人为委托人,对一个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是不是濒临破产做出的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可为有关方面研究和受理破产案件提供决策依据。具体的审计重点为:
1.企业资产情况的核实
银行存款的核实:发出询证函,确认银行存款余额的正确性,对未达账清理取证入账。
应收款的清理核实:对“贷方”余额及应对款的“借方”余额进行重新分类调整,划分账龄,做好账龄剖析。
存货的盘存核实:对存货需要整理核实,对账外物资、货到单未到及盈亏状况要进行账务调整,缘由一时很难查清的潜亏要通过待处置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列账,留待下阶段报批核销。
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状况核实:对固定资产的账实状况进行盘存核实,对盘亏资产不可以取证进行账务处置的,要通过待处置固定资产损失科目列账,留待下阶段报批核销。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进行审计核实,对账外资产及盘盈资产要进行查看说明其缘由,并在报告中披露有待下阶段核实调整。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在建工程等科目进行列账依据的查实,对会计账务处置的合法性进行审计核实。
2.企业负债情况的审定
审核应对款的发生事实及有关证据、数额,财产担保状况,有担保的应提供证据。
重大债权的核实。如银行贷款的本金、贷款期限、利率,截止审计日的欠贷本息合计,财产担保及依据。
审核企业不可以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3.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审定
依据上述资产、负债情况,对调整后的未分配收益等确认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对非国有企业的破产前审计,还应查实其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的真实性。因为此项审计只不过提供给有关部门对被审计单位的破产前的财务情况的参考,故对其应核、转销的事情,如待摊成本、待处置资产损失等均未作会计事情调整,可在出具审计结果报告时单独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