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已经不再是股东,公司却迟迟不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致使我没办法拓展新工作,甚至被限制高消费。”这是很多股权出售后仍“挂名”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家面临的困境。苏州肖泉律师代理的毛某某诉华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成功帮助当事人摆脱了这一困局。
1、案情回顾
毛某某原系华某公司股东,持股30.46%,并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20年11月,经股东会决议,毛某某将它全部股权出售给何某某。
2021年1月,双方签订《股份出售协议》,约定毛某某退出后,公司应在2个月内办理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变更登记。然而,华某公司迟迟未履行。毛某某多次催告无果,遂委托肖泉律师提起诉讼(苏0582民初8345号)。
2、辩护难题
1. 公司内部治理僵局:华某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矛盾,致使没办法形成有效决议。
2. 行政部门需要:工商登记部门需要公司内部决议才能变更,而公司拒不配合。
3、诉讼方案
肖泉律师代理毛某某后,提出以下核心倡导:
1. 毛某某已丧失股东身份:股权出售协议已生效,且已支付对价,毛某某不再是公司股东。
2. 公司章程规定:依据章程,董事任期三年,毛某某已提出离职,且已不参与公司经营。
3.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应当依法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股东会决议变更后,公司有义务申请变更登记。
4. 诉讼请求:需要华某公司涤除毛某某作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的登记事情。
4、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觉得,毛某某已丧失股东身份,且多次需要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拒不履行,其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判决华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涤除毛某某作为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情(苏0582民初8345号)。
5、案件启示
1. 法定代表人涤除的诉讼路径:当公司拒绝变更时,原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诉讼需要涤除。
2. 证据的重要程度:毛某某保留了股权出售协议、催告函等重点证据,为诉讼奠定了基础。
3. 律师的专业价值:本案涉及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的交叉适用,专业律师能精确把握法律要素。
肖泉律师提醒,股权出售后务必准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若公司拖延,应果断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防止因“挂名”承担非必须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