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售方和受让方约定对某一时间节点之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承担,该时间节点之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承担的股权出售方法)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出售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
1、公司原全体股东,通过签订股权出售协议,以出售公司全部资产方法将股权出售给新股东,协议约定时间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协议约定时间未来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负责。依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推行条例的规定,原股东获得股权出售所得,应按“财产出售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对于原股东获得出售收入后,依据持股比率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一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出售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出售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率。
其中,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含应对未付股东的价值(下同)。
(2)对于原股东获得出售收入后,依据持股比率对股权出售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获得股权出售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本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