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承包人不能将它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它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将来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违反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减少资质等级;情节紧急的,吊销资质证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转包,但有证据证明是挂靠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除外:
(一)承包单位将它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含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
(二)承包单位将它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将来,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水平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职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水平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打造劳动薪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可以进行合理讲解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四)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施或出租的施工机械设施,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出租,或施工单位不可以提供有关采购、出租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可以进行合理讲解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五)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专业作业承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以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六)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它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七)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八)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承包单位的;
(九)施工合同主体之间没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承包单位收到款项后又将款项转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又不可以进行合理讲解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