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质押担保时,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五个问题:
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实行的财物。
用质押担保,当事人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内容主要包含:被担保的主债权类型、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字、数目、水平、情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觉得需要约定的其他事情。
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含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成本和达成质权的成本。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使得质物灭失或毁损的,质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
达成质权的渠道,一般是折价,拍卖或变卖三种渠道。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越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