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学法网

学法网

学法网 > 法律综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任惠温与任乡锁地基纠纷一案怎么样处置的复函

www.cxpdw.com 2026-04-04 法律综合

1992|07|061992|07|06

山西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晋法民字第3号《关于稷山县任惠温与任乡锁地基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大家研究,回话如下:
任惠温与任乡锁南北为邻,任惠温居北,任乡锁居南。两家的房院土改前为任惠温之父任充义的场院和场南小院。场院内有北房7间、东房5间,场南小院有北房3间。土改时,场院的北房7间、东房靠北3间及场基北半个登记在任充义名下。任乡锁家分得任充义场院的东房靠南2间、场基南半个及场南小院北房3间,有房窑所有证和土改干部证明,1962年任充义将场院的北房靠西4间卖给生产大队,该4间前面的宅基地也随房子所有权的转移而转归生产大队用。同年,任乡锁之父任成山经集体组织赞同,以其分得的2间东房北山墙为界往西筑起界墙,用了此段地基,并已用多年,据此,大家赞同你院审判委员会的第一种建议,马上争执地基判归任乡锁家用是适合的

Tags:

法律综合在线
热门法律综合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