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公司去新公司会怎么样
离开公司去新公司会产生何种法律后果?需结合是不是解除原劳动关系、是不是存在竞业限制等特殊约定综合判断。下面分情形说明:
1.未与外贸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直接入职新公司:构成“双重劳动关系”,可能违反劳动合同中禁止兼职、竞业限制约定,外贸原单位可解除合同并需要赔偿;新公司明知未解除仍录用,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导致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存在竞业限制且外贸原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入职角逐单位,构成违约,需支付违约金并返还已领经济补偿。
3.携带外贸原单位商业秘密并用:若导致外贸原单位重大损失,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承担刑事责任。
2、离开公司去新公司要办什么手续
离开公司去新公司需办理什么手续?需完成辞职申请、工作交接、获得辞职证明及社保转移等步骤。具体包含:
1.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30日书面公告外贸原单位,保留申请记录。比如:提前30天向领导提交书面辞职申请,通过邮件或当面递交并让他们签收。
2.办理工作交接:签订书面交接清单,明确交接内容,防止外贸原单位以“未交接了解”为由拒开辞职证明。比如:与同事核对顾客资料、项目进度等,双方签字确认交接完成。
3.获得辞职证明:外贸原单位需出具辞职证明,不然新公司可能因没办法核实劳动关系不予录用。比如:某职员未获辞职证明,新公司需要提供后才办理入职。
4.办理社保公积金转移:联系外贸原单位办理社保减员,新公司才能缴纳,防止断缴影响权益。比如:外贸原单位拖延办理减员,致使新公司没办法缴纳当月社保,影响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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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公司去新公司有什么特殊情形
离开公司去新公司存在什么特殊情形?以下状况可能不需要严格履行辞职程序或可协商处置:
1.外贸原单位书面赞同兼职:签订《兼职协议》,明确新工作不影响原工作,举例:某职员经外贸原单位书面赞同,在原职位外兼职新公司非核心业务,未违约。
2.新工作为非全日制用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每天工作低于4小时,举例:某职员外贸原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同时在新公司做兼职家教,每天工作3小时,不影响原工作,合法。
3.外贸原单位未准时支付报酬或社保: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可立即解除合同,举例:外贸原单位拖欠3个月薪资且未缴社保,职员书面公告后入职新公司,不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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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公司去新公司可能存在什么违法情形?以下行为可能构成违法,需承担法律责任:
1.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与外贸原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且公司已支付经济补偿,在限制期内入职角逐公司,违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需支付违约金并返还经济补偿。
2.侵犯商业秘密:携带或用外贸原单位商业秘密(如顾客名单、技术资料)导致重大损失,比如:某职员将外贸原单位核心顾客资料卖给新公司,致使外贸原单位损失200万元,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3.双重劳动关系致使外贸原单位损失:外贸原单位因职员未解除合同致使工作延误,新公司明知仍录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总之,离开公司去新企业的法律后果取决于是不是解除原劳动关系、是不是存在竞业限制等特殊约定,未解除劳动关系直接入职可能构成双重劳动关系,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存在竞业限制或侵犯商业秘密则可能违法,建议提前办理辞职手续,防止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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