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在征求多方建议后,日前颁布了《成都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房子拆迁工作的公告》,对拆迁审批、拆迁补偿、拆迁投诉、强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公告》中明确,在中心城区实行“打表补偿”的基础上,需要郊区县也将要拟定和公布房子补偿费、政策性补偿费等拆迁补偿成本标准和实行方法,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而为了畅通投诉途径,我市正在着手成立城镇房子拆迁投诉中心。
关键字:拆迁
补偿安置不能委托拆迁公司
“依据城镇规划推行旧城改造、危旧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需要对房子推行拆迁的,应当依法办理房子拆迁许可证。”《公告》中明确,为进一步加强对拆迁工程的监管力度,拆迁改造应统一纳入行政监管,由各区县政府明确具备法定资质的推行单位组织推行,除经批准推行的单位自行改造项目外,具体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不能委托社会性拆迁公司承担。
对拆迁资金、安置房源、拆迁补偿安置策略未落实的,审批机关不能发放房子拆迁许可证,未获得房子拆迁许可证不能推行拆迁。
关键字:补偿
二三圈层也要统一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不只中心城区要统一,郊区市也要统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从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城区城市房子拆迁工作的建议》统一中心城区拆迁补偿成本标准后,总体来看拆迁中出现的纠纷大大降低,拆迁的工期也缩短不少。为此,统一拆迁标准将在全域成都铺开。《公告》中明确需要,各郊区县应尽快拟定公布五项成本的规范和实行方法,确定拆迁补偿统一标准。拆迁补偿安置应当认真实行拆迁补偿政策,拆迁补偿成本应包含经评估确定的被拆迁房子补偿费、政策性补偿费、政策性补助费、政策性补贴、提前搬迁奖励等五部分。
为了规范评估行为,将打造城镇房子拆迁估价机构备选库,进入备选库的房产估价机构,方可参加政府组织推行拆迁项目的评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拆迁动员会上主持现场抽签产生估价机构,并邀请公证机关到场公证。
关键字:诉求
设立投诉中心准时回话异议
为有效解决拆迁矛盾,准时解决被拆迁人的各种诉求,《公告》还特别需要各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设立城镇房子拆迁投诉中心,公开投诉电话,很大地为被拆迁人提供便利。被拆迁人对补偿标准、安置策略有异议的,可向投诉中心投诉。投诉中心应准时调查核实,并回话当事人。
关键字:强拆
行政强拆决定前依法组织听证
对于市民常见关注的怎么样规范强制拆迁行为的问题,《公告》明确规定了强制实行的首要条件条件、审批主体和推行主体,需要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前,应依法组织听证,充分听取拆迁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认真研究听证职员的建议,作出书面的听证结论并告知拆迁当事人。
推行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拟定完备的工作策略和预案,实行工作应由拥有行政执法资格的职员推行。《公告》明确需要推行强制拆迁应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准时、有效地处置强制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紧急状况,确保职员安全。对妨碍国家机关员工依法实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手段予以处置。推行强制拆迁的部门应当在职员安全得到保障、财产妥善处置后方可推行拆除施工。
关键字:革新
旧城改造探索股份制等模式
据了解,在探索旧城改造革新模式,破解拆迁项目推进瓶颈方面,《公告》也作出了规定。为了进一步破解拆迁项目推进瓶颈,以后,成都旧城改造还将尊重群众意愿,积极探索股份制改造、自主改造等旧城改造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大部分群众有改造愿望的旧城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可依据模拟拆迁的民意调查和评估结果,依法组织推行拆迁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