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虫技术因其高效的智能化数据处置能力,遭到企业喜爱。然而,爬虫技术的用法并不是没界限,即便是公开数据,擅自用爬虫技术不当抓取也会涉嫌犯罪。日前,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上海首例认定提供爬虫程序抓取公开数据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程序罪案。
2020年,王某从某名牌大学毕业后入职了一家互联网公司。在浏览互联网平台时,王某发现爬虫技术应用火热,特别在电子商务行业竞品剖析市场中需要旺盛。此后,王某开发出一款能破解得物APP防护手段、自动抓取产品数据的爬虫程序,在互联网平台发布介绍帖并售卖,短短两年间,共计获利60余万元。
2021年十月,王某发布的帖文被得物公司职员发现。经验证,该算法可以从得物APP获得商品定价信息等核心数据,得物公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3年11月,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依据调查结果,涉案爬虫程序通过破解API加密算法、批量获得设施身份指纹SK等技术办法绕过防护机制,不需要授权即可获得服务器数据。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前述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退缴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后觉得,被告人王某明知其开发的爬虫程序及接口具备破解APP安全保护手段并获得产品数据的功能,仍通过互联网向别人售卖并提供维护服务等,经审计违法所得共计6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程序罪,且情节特别紧急,依法应予处罚。鉴于王某具备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万元。
案件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爬虫又称网页抓取器,是一种从网络抓取数据的智能化程序。爬虫技术可达成高效、快捷的数据聚合,有益于信息的共享和交流,但其用并不是没边界。从尊重数据权利人意愿及保护数据资源价值角度出发,权利人有权设定其数据公开和共享的范围、程度,也有权对其数据设置相应的技术保护手段。未经授权许可,绕过或突破保护手段获得数据的行为,显然已超越合理用的边界,绝不是单纯的技术行为。
本案中,得物公司在其APP的用户协议及Robots协议中均明确宣示禁止任何数据抓取行为,并采取了签名认证、图形验证、设施指纹、代码混淆加固等防护手段。被告人王某无视系统警示,未经授权许可,向别人提供爬虫程序破解防护机制,获得系统数据,已是法律规定的提供“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的程序”行为,而非单纯的技术行为。
本案庭审中,辩护人提出涉案爬虫程序抓取的是公开、开放的物价信息,社会风险性较小,倡导对王某应当从轻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公开数据的访问和抓取在行为对象、行为内容和行为目的上均存在本质差异,二者不可混为一谈。通常来讲,访问公开数据,是指用户以消费为目的,访问企业在推广客户端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展示的产品信息;而爬虫抓取的是系统后台以计算机语言编辑、传输的加密代码,用以价格监控、行为剖析、趋势预测等。本案中,涉案产品信息在得物APP推广客户端可以正常浏览,但上述信息在APP后台所对应的代码进行了加密保护,并设置了频率控制、设施环境监测、人机行为校验等多种反爬虫手段,未经授权许可,绕过或突破上述保护手段获得数据的,仍然是侵入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