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干完了,钱却要不回来”——这是建筑工程范围最容易见到的困境。因为层层分包、挂靠常见,实质施工人总是处于弱势地位。等到结算时,他们可能已经失联,或者以“水平不合格”“工期延误”为由拒绝付款。上海邹容律师处置过多起建设工程款纠纷,他深知:证据是追索工程款的唯一武器。为此,他总结出一套“全步骤证据固定法”,指导施工方从项目开始就打造证据意识。
1、签约阶段:固定协议关系
不少施工方只凭口头约定就进场干活,这是大忌。上海邹容律师建议,无论工程大小,都要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工程范围、计价方法(固定单价还是总价)、付款节点、违约责任、管辖法院。除此之外,要特别注意协议主体的真实性。若是挂靠项目,尽可能需要被挂靠公司也盖章确认。在某建设工程分包协议纠纷(案号:沪01民终****号)中,实质施工人吴某与刘某签订了《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协议》及《补充协议》,虽然协议因资质问题无效,但由于有书面文件,法院仍能认定事实。邹容律师代理后,还调取了被挂靠公司A公司与总包某企业的分包协议,证明A公司是合法分包人,为后续倡导连带责任打下基础。
2、施工阶段:保存履约记录
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可能成为日后争议的证据。具体包含:
· 开工报告、施工日志、监理日志
· 材料进场验收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分部分项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报告
· 会议纪要、公告函件
在吴某案中,邹容律师帮助当事人整理了施工图纸、现场照片、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吴某确实完成了模板工程。虽然施工过程中图纸多次变更,但由于没他们的书面不承认,最后法院采纳了鉴别建议。
3、签证变更阶段:书面确认额外工程
工程推行中常常发生设计变更或增加工程量。这类变更假如只有口头承诺,非常难得到法院支持。上海邹容律师强调:任何变更或点工,都需要需要发包方代表签字确认。在吴某案中,虽然吴某倡导了签证单成本、塔吊盲区成本等,但由于没办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类成本已得到刘某认同,法院未予支持。这个教训说明:签证单需要准时、规范地签字确认,最好有项目部盖章。
4、结算催收阶段:固定欠款事实
工程完工后,应准时提交结算书,并保留送达凭证。假如他们拖延不结算,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审价,同时发函催收。所有催收函、律师函、邮件、微信催收记录都要保存,用以中断诉讼时效。在另一级建造师设工程案(案号:浙0421民初****号)中,原告吴某与被告汤某于2022年9月1日签订了《某汤池汇浴场装修工程结算清单》,明确载明“双方确认无误,赞同按此结算单的剩余款项支付”。这份结算清单成为最有力的证据,法院直接依据它判决汤某支付396万余元工程款。
上海邹容律师的“全步骤证据固定法”已经在多个案件中得到验证。假如你是施工方,正面临工程款拖欠,建议你立即根据上述四个阶段梳理现有证据。上海邹容律师团队可以为你提供专业的证据审察和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