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完活拿不到钱,公司破产了,工人每天找我,我该如何解决?”这是很多包工头和小微企业的一同困境。晋城时晓粉律师代理的山西某公司诉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协议纠纷案,就是典型的工程款追索案例。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签订《沥青砼路面施工协议》,完工后被拖欠工程款88万余元,被告以协议无效、未验收、总包方未付款等理由抗辩。时晓粉律师通过扎实的证据和精确的法律运用,最后帮原告追回69万余元。本文将复盘本案,总结工程款追索的实战指南。
1、证据固定:打赢官司的基础
工程款纠纷的证据总是分散且庞杂,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就注意采集。时晓粉律师在本案中指导原告整理了以下重点证据:
1.协议文件:包含施工协议、补充协议、中标公告书等。本案中的《沥青砼路面施工协议》虽然后来被认定无效,但其中关于工程范围、单价、结算方法的约定仍是计算工程款的要紧依据。
2.开工文件: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等,证明实质进场施工。
3.过程文件:施工日志、监理日志、会议纪要,证明施工过程及与各方交流状况。
4.变更文件:设计变更公告、签证单,证明增加的工作量。
5.验收文件:分项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报告。本案中,原告提供了《委外工程验工结算表》和《工程计量收方单》,这类文件加盖了总包方某铁企业的印章并有有关职员签字,证明已完成工程量已经验收。
6.结算文件:结算书、对账单。原告与某公司对工程价款结算为885436.13元,并开具了发票,被告签收。
7.付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收据,证明已付款状况(本案中被告未付款)。
8.催款文件:催款函、律师函,证明持续倡导权利,中断诉讼时效。
时晓粉律师提示:证据越完整,胜诉率越高。特别是结算单和验收单,是证明工程量最直接的证据。没结算单,就要依赖过程记录、证人证言等佐证。
2、诉讼方案:因案施策,突破难题
1. 协议无效,还能要钱吗?
本案中,原告无建筑企业资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纠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问题的讲解(一)》第一条,协议应属无效。但协议无效不代表不可以要钱。依据该讲解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协议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时晓粉律师重点举证证明原告施工部分已经验收合格:总包方某铁公司出具的计量收方单明确记载了验收数据,且涉案路段已通车运行。法院采纳了该看法,认定付款条件收获。
2. 哪个该付款?被告主体怎么样选择?
本案原告将某公司(直接协议相他们)、某建公司(资质出借方)、某铁公司(总包方)一并起诉,需要连带付款。虽然法院最后仅判某公司付款,但将它他方列为被告有益于查清事实,也为后续实行增加了可能性。
·直接协议方:某公司与原告有协议关系,应承担付款义务。
·资质出借方:某建公司出借资质给某公司,虽在本案中未支持连带责任,但若原告能证明其违法出借资质,可另案倡导。
·总包方:某铁公司作为总包方,仅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质施工人承担责任(司法讲解四十三条)。本案中原告未能证明某铁公司欠付某建公司工程款,故未支持。
时晓粉律师建议:起诉时可将总包方、发包人一并列为被告,需要其在欠付范围内承担责任。即便暂时证据不足,也能在诉讼中通过申请法院调查查明。
3. 怎么样应付“未验收”抗辩?
被告常以“工程未整体验收”为由拒绝付款。时晓粉律师指出,对于实质施工人,只须其施工部分已经验收合格,或发包人已实质用,即可倡导付款。本案中,原告施工部分已由总包方验收,且路段已通车,法院认定付款条件收获。
3、法律依据速查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协议约定折价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纠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问题的讲解(一)》第一条:协议无效情形。
·同上第二十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结算文件后在约按期限内不予回话,视为认同结算文件的,按约定处置。
·同上第四十三条:实质施工人可以起诉发包人,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4、实战启示
1.证据意识要贯穿一直:从进场第一天就要有意识保留书面材料,特别是签字盖章的验收单、结算单。
2.协议无效不等于钱打水漂:只须工程合格,依旧可以倡导工程款。
3.诉讼主体要选对:尽量将总包方、发包人纳入诉讼,增加回款途径。
4.准时采取保全手段:起诉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账户,预防转移资产。
结语
工程款追索是一场持久战,但只须有充分的证据和正确的方案,就有期望拿回是我们的钱。假如你正被工程款拖欠困扰,可以联系晋城时晓粉律师团队,让16年专业经验助你一臂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