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协议法律问题
加工承揽协议是承揽方根据定作方提出的需要完成工作,出货工作成就,定作方同意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就,并付给承揽方约定报酬的协议。定作人是需要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并同意承揽工作成就、支付报酬的一方。承揽人是根据定作人的指示完成特定工作并向定作人出货该工作成就的一方。
承揽人和定作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加工承揽协议主要包含加工、定作、修缮、维修、复制、测试和检验等协议种类。加工承揽协议具备下列特点:
1. 加工承揽协议以完成肯定工作为目的。承揽人需要根据定作人的需要完成工作。定作人订立协议的目的是获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就。
2. 加工承揽协议的标的具备特定性。承揽协议的标的是约定由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就。该工作成就是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需要,通过我们的劳动技能完成的。
3.加工承揽协议的承揽人独立完成工作,承担工作过程中的风险。承揽人应当以我们的劳力、设施和技术,独立完成承揽工作。经定作人赞同将承揽工作的一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的,承揽人对第三人的工作向定作人承担责任。承揽人应承担工作成就的风险,对工作成就的完成负全部责任。承揽人不可以完成定作人所指定的工作成就,就不可以向定作人需要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