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按揭贷款中有什么风险
“按揭”犹如一把双刃剑,虽然为开发商回流资金提供了一臂之力,但其中的风险也已经点点滴滴渗透于开发商的房子销售过程中。在购房人没获得房子所有权证之前,由于各种复杂的状况,银行随时可能需要开发商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因而引发的各方风险也会接踵而至。
1、连带保证责任风险
开发商在“按揭”中最大的风险就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风险也可谓所有风险之源头,所有风险也皆因之而生。
所谓“连带保证责任”,就是作为被保证人的购房人,一旦不履行还款义务,无论是恶意,还是善意,此时,作为受益人的银行可以需要购房人承担还款义务,不只包含本金,还包含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需要开发商履行还款义务及违约责任。体目前诉讼中,银行可以起诉购房人和开发商,也可以单独起诉开发商。
2、回购风险
同样是购房人逾期还款的违约行为,回购义务需要开发商根据《产品房交易协议》约定的价款从购房人手中购买房子,此时,开发商要出两笔钱,一笔是购房人的首付款,一笔是按揭银行的贷款本金与利息等。
可以看出,回购的结果致使房子买卖行为回溯到没买卖之前,按揭银行收回了贷款,购房人丧失了房子,开发商痛苦的要从口袋里往外掏钱。
3、追偿风险
开发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和回购责任的结果是开发商代购房人承担了应向按揭银行承担的付款责任。因此,开发商有权在承担责任之后,向购房人追偿,弥补我们的损失。
开发商追偿所能采取的方法有两种,其一,开发商需要购房人赔偿开发商承担保证责任或回购责任的损失;其二,开发商解除产品房交易协议,收回房子。而这两种方法均无保证手段,完全依靠法院判决和购房人的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