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买家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买家有以下九项权利:
安全权。买家在购买、用产品和同意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知情权。买家享有了解购买、用的产品或者同意的服务的真实状况的权利。
选择权。买家享有自主选择产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公平买卖权。买家在购买产品或者同意服务时,有权得到水平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买卖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买卖行为。
求偿权。买家因购买、用产品或者同意服务遭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结社权。买家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获得常识权。买家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买家权益保护方面的常识的权利。
受尊重权。买家在购买、用产品和同意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监督权。买家享有对产品和服务与保护买家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员工在保护买家利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买家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