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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量刑的法律规定

www.guaizhui.com 2026-01-06 刑事辩护

《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对非法经营罪量刑作出了如下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紧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紧急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交易的物品的;

|交易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其他紧急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2024年7月1日起试行的两高《关于容易见到犯罪的量刑指导建议(二)》对于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还作出了如下补充:

|构成非法经营罪的量刑起点:犯罪情节紧急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情节特别紧急的,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依据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确定罚金数额:依据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决定缓刑适用:综合考虑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退缴赃款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原因,决定缓刑的适用。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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