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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结婚以后,全职太太能否再倡导家务补偿?

www.jzslp.com 2026-01-16 婚姻家庭

陈女性与刘先生于2019年协议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了明确约定。
2020年,陈女性倡导自己因照顾家庭和孩子、支持刘先生工作致使离结婚以后没办法找到适合的工作、遭到巨大损失,以离结婚以后损害责任纠纷为由起诉,诉请刘先生一次性向其支付家务补偿款50万元。

海淀法院经审理觉得,经济补偿请求须在离婚时提出,陈女性在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后适才倡导补偿,与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不符,故对其诉请不予支持。

案情介绍

陈女性诉称,与刘先生于2000年结婚,结婚以后生育一女刘晨晨。
2019年5月,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抚养、夫妻一同财产分割作出了明确约定。
2020年12月,陈女性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刘先生赔偿陈女性因照顾家庭和孩子、支持刘先生外派工作而舍弃自己工作致使的损失,从2019年5月离婚次月起,每月给付8000元。诉讼过程中,陈女性变更诉讼请求为刘先生一次性向其支付家务补偿款50万元。

陈女性觉得,自己毕业于某著名大学,毕业后进入外企工作,工作成绩卓越。二人结结婚以后,因刘先生被公司外派、陈女性亦频繁出差,孩子无人照顾,二人遂协商由陈女性离职在家专心照顾孩子。陈女性觉得,2005年离职后,凭着我们的学历和工作能力,即使间隔半年或一年亦可重新找到工作,但现自己已辞职十余年且年近五十,丧失了工作的机会本钱和时间本钱,且照顾孩子致使工作性质存在各种约束,已没办法找到适合的工作。当年辞职时,自己年收入已达近30万元,但现在却缴纳最低社保,退休之后只能拿到最低的生活保障,对家庭的付出给自己导致了巨大损失,故诉请前夫支付相应补偿。

刘先生辩称,双方已经协议离婚,且在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已考虑了陈女性的付出原因并向其多分配夫妻一同财产。

庭审中,刘先生对陈女性的工作历程、工作能力与对家庭的付出的事实均予以认同,法院对该有关事实不持异议,予以确认。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觉得:本案有关事实虽发生在民法典实行之前,但民法典对于离婚时的经济补偿作出了新的规定,更有益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更有益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更有益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故应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帮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方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上述规定,适用经济补偿的构成要件为:
1、一方负担了较多家庭义务;2、负担较多家庭义务一方主动提出倡导;3、须在离婚时提出。

本案中,依据本案查明的事实,陈女性与刘先生已于2019年协议离婚。即使陈女性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负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但其在双方离结婚以后再提出经济补偿的倡导,与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不符,故法院对其诉请不予支持。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陈女性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全职太太一般在婚姻家庭中承担了很多家务劳动,比如,一方为了照顾年幼的孩子和家庭,辞去工作成为全职主妇或主夫;一方在照顾双方爸爸妈妈或一方的爸爸妈妈方面承担了主要责任,包含平时生活的照料、伴随就诊、护理等。这类家务劳动虽然没产生直接经济收入,但对家庭正常运转具备要紧用途。

《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帮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方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倡导方法

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时自行协企业务补偿的金额和方法,假如可以达成一致建议,可以在书面离婚协议中明确价物补偿的具体内容;假如双方没办法协商一致,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家务补偿的请求,说明倡导家务补偿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由法院依据具体案件状况作出判决。

应该注意的是,家务补偿以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提起补偿请求为首要条件。家务补偿请求须在离婚时提出,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如倡导家务补偿,应在离婚过程中提出补偿申请;假如在离婚时不请求他们补偿,即视为舍弃了补偿的请求,协议或判决离结婚以后,再提出经济补偿请求,法院不予受理。

证据采集

无论是协议还是诉讼,确定家务补偿数额时一般会综合考虑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对自己进步的影响、另一方的受益状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当地经济水平等原因。在采集有关证据时,倡导家务补偿的一方可以尝试请一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如孩子、爸爸妈妈等)、邻居、居委会或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员工作为证人出具证人证言,也可以保留与家务劳动有关的平时生活用品购物发票、医疗单据、孩子教育记录等书证材料,平时家庭日常的照片、视频等视听资料亦可以作为证据。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帮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方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该条约明确了经济补偿请求须在离婚时提出,协议或判决离结婚以后,一方提出经济补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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