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方不认可离婚或对财产、子女等问题没办法协商,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的规范是“感情确已破裂”,具体情形包含:
1.法定情形(《民法典》第1079条)
|重婚或与别人同居;
|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长期矛盾、失踪等)。
2.其他视为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准予离婚;
|经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3.法院调解前置
|诉讼离婚需先经调解,调解无效且符合上述条件的,法院方可判决离婚。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