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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的材料来源

www.culvpq.com 2026-01-09 刑事辩护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守卫机关,处在同犯罪作斗争的第一线,在平时执勤或实行任务过程中大概发现犯罪,在侦查、预审工作中也大概发现犯罪事实、犯罪线索。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其本身也承担侦查职能,在审察批捕、审察起诉等活动中也大概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根据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国家安全机关、军队内部守卫部门、监狱等实行职务过程中,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的犯罪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也应当立案。

2、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

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是公安司法机关决定是不是立案的最主要最常见的材料来源。其中,报案是指单位和个人与被害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但尚不知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人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告发的行为;举报是指单位和个人对其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进行告发、揭露的行为。举的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比报案要详细具体。

3、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控告”是指被害人(包含自诉人和被害单位)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推行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状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告发,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

4、犯罪人的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人作案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同意公安司法机关的审察和裁判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犯罪人的自首,都应当同意。对于不是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置;对于不是自己管辖而又需要采取紧急手段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手段,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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