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学法网

学法网

学法网 > 刑事辩护 >

罚金、没收财产的实行

www.dwfjzx.com 2026-01-09 刑事辩护
财产刑是对犯罪者的财产利益予以剥夺的刑罚。有 罚金 和 没收财产 两种。 罚金是强制罪犯在肯定的时限内向国家交纳肯定数额资金的刑罚。罚金刑具备自由刑所没的优点,既能够给罪犯肯定的惩戒教育,又可以防止罪犯在关押中受其他罪犯恶习的影响,特别适用于处罚经济犯财产刑是对犯罪者的财产利益予以剥夺的刑罚。有罚金和没收财产两种。 罚金是强制罪犯在肯定的时限内向国家交纳肯定数额资金的刑罚。罚金刑具备自由刑所没的优点,既能够给罪犯肯定的惩戒教育,又可以防止罪犯在关押中受其他罪犯恶习的影响,特别适用于处罚经济犯,因而罚金刑的适用有代替短期自由刑而且日益扩大的趋势。 罚金刑的判决一般由法院实行,实行时可依据罪犯的财产情况和申请,决定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罚金。为了保障罚金的顺利缴纳,多数国家总是将罪犯先行关押,等缴足罚金后再予释放,且关押的时间可适合抵免罚金的数额。如美国法律规定:宣判罚金后,可以将罪犯关押至缴清全部罚金为止,假如关押的期间等于或超越易科监禁的时间,则觉得罚金已由监禁代替,应释放罪犯。有些国家则相反,要给罪犯筹集罚金的时间,如日本法律规定:罚金在判决确定后30日内,非经本人承诺不能实行拘押。 罚金刑的实行如遇见罪犯拖欠、拒付罚金或无力缴纳时,各国立法都有一些变通的实行办法。主要有:关押肯定时间,促进罪犯早日缴纳罚金,或者由法院判决易科监禁,与指令其参加不剥夺自由的劳动,以劳动收入偿还罚金。假如罪犯遭遇灾祸,经济情况发生剧烈变化,无力缴纳罚金,法院可酌情减免。 没收财产刑是剥夺罪犯个人所有些一部或全部财产归国家所有些刑罚办法。没收财产一般由法院实行,没收财产的范围一般限于罪犯个人所有些与犯罪有关的财产,有些国家规定只须是罪犯个人财产,无论与犯罪有无关系均可没收。为确认没收物的所有权,多数国家法律都规定了肯定期限,公开宣告没收财产,允许对财产持异议者提出所有权申请

Tags:

刑事辩护在线
热门刑事辩护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