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判决、裁定生效前隐藏、转移财产的,可以构成拒不实行判决、裁定罪。《讲解》规定,行为人为逃避实行义务,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推行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经查证属实,需要其实行而拒不实行的,可以认定其有能力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紧急,以拒不实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明确案外人帮助隐藏、转移财产,可以一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讲解》规定,案外人明知负有实行义务的人有能力实行而拒不实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与其通谋,帮助推行隐藏、转移财产等拒不实行行为,使得判决、裁定没办法实行的,以拒不实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论处。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