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是一项量大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其水平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建设的进步。应坚持依法建设,改变企业内部管理,提升工程水平意识,加大施工管理力度,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进步。
法律咨询: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各包括什么验收环节
律师回答:
法人验收包含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包含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
有关法律常识:
《中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水平需要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指标的需要,具体管理方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可以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需要时,应当准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水平体系认证规范。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依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商品水平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商品水平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同的认证机构申请水平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水平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需要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水平、安全指标,减少工程水平。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减少工程水平的需要,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水平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水平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同意总承包单位的水平管理。
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需要对其勘察、设计的水平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水平、安全指标、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与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施,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标准,其水平需要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规范。
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施,不能指定生产厂、提供商。
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水平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指标施工,不能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能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根据工程设计需要、施工技术指标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施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能用。
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年限内,需要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水平。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能留有渗漏、开裂等水平缺点;对已发现的水平缺点,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出货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需要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水平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拥有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出货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能出货用。
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水平保修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