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有关的法律事务中,彩礼问题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当一段婚姻被断定为无效时,彩礼能否要回更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知道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只能够帮助在遇见此类问题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能叫人们对婚姻中的财产关系有更明确的认识。下面,就来和法临记者一块详细分析一下婚姻无效时彩礼能否要回的问题。
1、婚姻无效可以要回彩礼嘛
婚姻无效的情形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主要包含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这几种状况。当婚姻被认定为无效时,关于彩礼能否要回,需要依据具体状况判断。
从法律原理上来讲,彩礼一般是基于结婚的目的而给付的。假如婚姻自始无效,给付彩礼的基础也就没有了。通常情况下,是可以需要返还彩礼的。比如,在一方隐瞒自己已有配偶的事实,与别人结婚,构成重婚致使婚姻无效的案例中,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倡导返还彩礼。由于另一方是基于错误的认识,以为可以与他们打造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才同意彩礼,目前婚姻无效,同意彩礼的一方继续占有彩礼就缺少合理依据。
不过,实质处置中还需要考虑彩礼的用法状况。假如彩礼已经用于双方一同生活,譬如购买了双方一同用的家具、家用电器等,那样在返还时可能需要扣除相应的部分。假如同意彩礼的一方可以证明彩礼已经用于准备结婚典礼等合理支出,也会对返还的数额产生影响。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原因来确定是不是返还与返还的具体数额。一般会遵循公平、适当的原则,平衡双方的利益。譬如,对于由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而致使婚姻无效的状况,假如双方已经一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并且彩礼大多数用于一同生活开销,法院或许会判决适合返还部分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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