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就财产关系进行约定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符合以下要件:
(1)双方在订约时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应当真实。
财产制约定应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一方不能以欺诈、胁迫等方法或以乘人之危的方法使他们违背真实意思作出约定。
(3)约定的内容应当合法,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比如,夫妻双方约定的内容不应超出夫妻财产的范围,将它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列入约定的财产范围的,该部分约定应为无效;也不应避免养老育幼、清偿第三人债务、国家税收等法律义务。
关于约定的形式问题,不同国家和区域立法例均使用要式主义,即需要财产制契约需要有特定的格式,如书面形式、公证形式、在特定机关进行登记等。国内民法典规定“约定应当使用书面形式”。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