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罚则,适用于一方当事人构成根本违约、合同目的没办法达成的情形。具体是指,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时,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是惩罚性较强的一种违约责任,目的在于督促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定金罚则适用的首要条件条件是,当事人一方构成根本违约,但也存在免责事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讲解》第六十八条,对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进行了细化,分别明确了双方均存在违约的情形下不能倡导适用,部分履行的状况下按比率适用,在不可抗力使得合同不可以履行的情形下不能倡导适用。
引使用方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讲解》第六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