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品水平安全指标是政府履行农商品水平安全监管管理职能的基础,是农商品生产经营者自控的准绳,是判断农商品水平安全的依据,是拓展农商品产地认定和商品认证的依据,更是各级政府部门拓展例行监测和市场监督抽查的依据。因此,没标准,就无所谓水平安全;没标准,就无所谓农商品水平安全监督管理。《中国农商品水平安全法》的第二章《农商品水平安全指标》共4条,规定打造农商品水平安全指标体系,明确农商品水平安全指标的性质、拟定的需要与组织推行农商品水平安全指标的主体。
该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打造完善农商品水平安全指标体系。农商品水平安全指标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农商品水平安全指标的拟定和发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
标准依据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概念,标准是以科学、技术、经验的综合成就为基础,以促进最好社会效益为目的,经协商一致并经一个公认机构所批准,在肯定范围内一同遵守的技术性文件。在国内根据适用范围划分,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准则、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类。按法律的约束性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种,其中强制性标准具备法律效力,需要实行;推荐性标准可自愿用。
农商品水平安全指标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发布的农商品水平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一般是指规定农商品水平需要和卫生条件,以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技术规范和需要。如农商品中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的残留限量,农商品中重金属等有毒物质的允许量,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的规定,对农药、兽药、添加剂、保鲜剂、防腐剂等化学物质的用法规定等。
农商品水平安全指标体系是农业标准体系中涉及农商品安全和水平中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有机系统。国内现行的农商品卫生指标、无公害食品系列标准等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准则都是农商品水平安全指标。农业标准体系范围包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所涉及的规范。农业标准体系内容包含安全和水平两类标准。安全类标准主如果影响农商品安全的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性风险原因方面的规范,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等;水平类标准主如果指农商品水平标准与与农商品水平有关的规范。一般来讲,海外农业标准体系的层级由国家标准、协会标准和企业标准组成。而国内现行农业标准体系的层级,则由农业国家标准、行业准则、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纪组成,国家标准、行业准则和地方标准3个层级为政府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