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权利有关法律规定
买家权利是指买家在消费范围中,即在购买、用产品或者同意服务中所享有些权利法。买家的权利是保护买家的权益的核心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十月31日通过的《中国买家权益保护法》第二章对买家的权利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七条买家在购买、用产品和同意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买家有权需要经营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需要。
第八条买家享有了解其购买、用的产品或者同意的服务的真实状况的权利。
买家有权依据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状况,需要经营者提供产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作用与功效、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用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成本等有关状况。
第九条买家享有自主选择产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买家有权自主选择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产品品种或者服务方法,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产品、同意或者不同意任何一项服务。
买家在自主选择产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辨别和挑选。
第十条买家享有公平买卖的权利。
买家在购买产品或者同意服务时,有权获得水平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买卖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买卖行为。
第十一条买家因购买、用产品或者同意服务遭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买家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第十三条买家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买家权益保护方面的常识的权利。
买家应当努力学会所需产品或者服务的常识和用技能,正确用产品,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买家在购买、用产品和同意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第十五条买家享有对产品和服务与保护买家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买家有权检举、控告侵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员工在保护买家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买家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消费维权推荐律师: 齐凤霞律师
齐凤霞律师, 1990年考取律师资格,1994年考获得了房产经济师资格。现为天津知名律师。齐律师在长期的律师职业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经验。办理过各类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及仲裁案件,担任过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法律常识全方位,文笔历练,办事雷厉风行,具备丰富法律事务及诉讼实践务实经验和好的职业操守。 齐律师多年来与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合作制作了《法律服务热线》等节目,并积极参与电台组织的送法进社区,进行公益性法律宣传活动。
齐律师业务专长:房产、建筑工程、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及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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