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项目招标的全过程中,在评选结束未通过之前,其他人都不可预测哪个能中标,也没有标底的泄露问题,即便业主有肯定的授标意向,但也没十分充足的原因来否决比它价格更低的、高于工程本钱的最底价企业。
法律咨询:建设工程招标应当拥有什么条件
律师回答: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其中施工图设计审察已经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关法律常识:
《中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第十六条 招标人使用公开招标方法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字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目、推行地址和时间与获得招标文件的方法等事情。
第十七条 招标人使用邀请招标方法的,应当向三个以上拥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情。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参考招标项目本身的需要,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需要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营业额状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察;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
招标人不能以不适当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能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含招标项目的技术需要、对投标人资格审察的规范、投标价格需要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需要和条件与拟签订协议的主要条约。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根据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需要。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