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9日晚,何某因“头痛2天,摔倒后左边肢体乏力、麻木30分钟”被120送至某医院急诊。大夫诊断为“低钾血症”,给予留观补液。然而,何某并不是低钾,而是急性脑梗死。错误的诊断延误了最好治疗机会,致使她终身残疾。贵阳朱飞律师代理此案后,通过多轮司法鉴别,成功为什么某争取到65万余元赔偿。
1、诊疗经过:从低钾到脑梗的误诊
何某,19XX年出生,事发前在贵州某骨科医院担任ICU护理负责人。
2022年1月19日20时许,她因肢体无力就医某医院。急诊查血钾3.5mmol/L(处于正常值下限),大夫即诊断为“低钾血症”,予补钾、改变脑代谢等治疗。
留观期间,何某反复出现烦躁、胡言乱语、淡漠、嗜睡、小便失禁等精神的表现,右边肢体完全瘫痪。大夫仍未引起看重,未进一步检查。
1月20日12时许,家属需要转院至贵州某大学附属医院。头颅CT及DSA检查显示:基底动脉起始部闭塞,双侧小脑上动脉、双侧大脑后动脉未见显影。确诊为急性脑梗死。虽经急诊取栓、支架置入,但已错过最好溶栓时间窗,何某遗留右边肢体偏瘫、语言功能障碍、吞咽功能障碍等紧急后遗症。
2、司法鉴别:医方过错同等责任
昆明某大学司法鉴别中心鉴别觉得,某医院对何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未能准时辨别脑梗、未行头颅CT检查),该过错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参与度建议为50%。
贵州某学院司法鉴别中心评定何某右边肢体偏瘫(肌力4级)构成七级伤残;重庆某司法鉴别中心评定其轻度智能衰退构成九级伤残。
3、诉讼倡导与法院判决
贵阳朱飞律师代理何某向贵阳花溪区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某医院赔偿各项损失。
法院经审理觉得,司法鉴别建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应予采信,判决某医院承担50%赔偿责任。
各项成本认定如下:
· 医疗费:
182,608.49元(含多家医院有关治疗成本)
· 护理费:24个月,按2023年贵州居民服务行业平均薪资51,380元/年计算,共计102,760元
· 误工费:24个月,按原告在职期间平均薪资191元/天计算,共计139,430元
· 营养费:24个月,按50元/天计36,500元
· 住院伙食补助费:
199天×100元=19,900元
· 交通费:酌情7,000元
· 残疾赔偿金:七级+九级,按最高等级七级(40%)+九级附加(2%)计算,伤残系数42%,计42772元/年×20年×42%=359,284.8元
· 残疾辅助器具费:酌情5,000元
· 被扶养生活活费:长女、次子、爸爸妈妈四人,按2023年贵州城镇居民消费支出27,693元/年计算,共计360,563.86元
· 鉴别费:
19,305元
· 精神抚慰金:30,000元
以上1|9项共计1,213,047.15元,被告承担50%即606,523.58元,加精神抚慰金、鉴别费,共计655,828.58元。
4、案件焦点剖析
1. 脑梗的急诊辨别:年轻人脑梗虽少见,但并不是不可能。急诊大夫对有神经系统的表现的病人,应警惕脑血管疾病,准时行头颅CT检查,不可以简单归因于低钾等容易见到病。
2. 误诊的法律责任:医方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致使病人错过最好治疗机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多等级伤残的计算:本案存在肢体七级和智能九级两处伤残,法院采纳了以最高等级七级(40%)为基础,附加九级(2%)的计算方法,最后伤残系数42%,符合司法实践。
4. 被扶养生活活费:何某育有两名未成年子女,爸爸妈妈均满60岁,依法可获得被扶养生活活费。法院按20年计算爸爸妈妈部分,体现了对老年家属的保障。
5、案件启示
1. 警惕年轻人脑梗:对突发神经系统的表现的年轻病人,不可以掉以轻心,应健全有关检查。
2. 准时转院是重点:家属在发现病情恶化时果断转院,为后续诊断和部分功能恢复争取了机会。
3. 多等级伤残需专业计算:律师需精准计算伤残赔偿指数,确保当事人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