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步骤2026年最新
1. 申请与受理
当公司出现“不可以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少清偿能力”等法定情形时,债务人或债权人可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财产情况说明、债务清册等材料,申请启动破产程序。
法院受理后,需在5日内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一般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清算组担任,其职责包含接管公司财产、印章、账簿及文书资料,调查财产情况,并决定内部管理事务。
2. 债权申报与核查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需在十日内公告已知债权人,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平台发布公告,明确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需在期限内提交债权申报书、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管理人对申报债权进行审察并编制债权表。
3. 财产处置与分配
管理人需拟定财产变价策略,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或法院裁定后,通过拍卖、协议出售等方法变现财产。
财产分配遵循法定顺序:
第一支付破产成本和共益债务;
第二清偿职工债权;
第三支付税款;最后分配普通债权。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则按比率分配。
4. 程序终结与注销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管理人需向法院提交分配报告,申请终结破产程序。法院裁定终结后,管理人应在15日内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公司法人资格终止。

公司破产职员如何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及《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司破产时职员赔偿包括经济补偿金、薪资及社保成本、工伤补偿等核心项目,其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
经济补偿金是职员赔偿的核心部分,计算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薪资”。
月薪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薪资,若高于当地社平薪资三倍,则按三倍支付,且补偿年限最高低于12年。
薪资及社保成本需全额清偿,包含破产前未支付的薪资、加班费、奖金等劳动报酬,与欠缴的养老保险、医保、失业保险等社保成本。
工伤补偿针对因工受伤的职员,若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需由公司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成本。
职员赔偿的清偿顺序具备法定优先性。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成本和共益债务后,第一支付职员薪资、社保成本及补偿金,第二为税款,最后为普通债权。
职员需主动维护自己权益。准时申报债权,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提交劳动合同、薪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参与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监督财产分配策略;对管理人决定有异议时,可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