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打造诚信联合勉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行业诚信管理。
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地区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推行物业管理。
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情、服务水平、服务成本、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修理资金的管理与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致使业主人身、财产安全遭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引使用方法条
物业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