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并不是绝对的终身权利。一般情况下,在子女未成年时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权,但当子女成年且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探视权基础变化,是不是见面由子女意愿决定。若行使探视权损害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暂停,暂停事由消失后恢复。
1、探视权是终身权利吗
探视权并不是是绝对意义上的终身权利。通常而言,探视权主如果在子女未成年阶段,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些权利。
1、子女未成年阶段
在子女尚未成年时,未与子女一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为了满足其对子女的关心、教育和情感交流的需要,同时也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法律赋予其探视子女的权利。这一阶段,探视权是法定的权利,除非出现法定情形,不然不可以随便剥夺。比如,未直接抚养方按时支付抚养费,且没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导致不利影响,那样其探视权应当得到保障。
2、子女成年后
当子女成年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探视权的基础就发生了变化。此时,子女已经可以自主决定我们的行为和与别人的交往。是不是与未直接抚养我们的父或母见面,更多地取决于子女我们的意愿,而不再是基于法定的探视权。由于子女成年后,其人身和意志是独立的,不再需要通过法律强制来保障与爸爸妈妈的见面。
3、法定暂停情形
即便在子女未成年阶段,假如未直接抚养方行使探视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譬如有吸毒、暴力等不好的行为,法院可以依法暂停其探视权。待暂停的事由消失后,再恢复其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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