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过日子,难免磕磕绊绊,有时一冲动就到民政局提了离婚申请。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有个离婚冷静期,这段时间双方得好好想想是否真要分开。可问题来了,过了一段时间,一方想通了还是要离,但另一方却打了退堂鼓。这个时候就有人犯嘀咕了,在冷静期内,一个人能否去把离婚证办了呢?下面咱就好好聊聊这个事儿。
1、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号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从法律层面来看,离婚冷静期设置的目的就是给双方一个缓冲和考虑的时间,防止冲动离婚。
2、一个人不可以办理离婚证是什么原因
离婚是涉及到双方身份关系变更的要紧法律行为。离婚证的办理需要双方对离婚的各项事宜达成一致,包含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置等问题。在冷静期内,婚姻登记机关需要确保双方是在完全自愿且对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的状况下离婚。假如允许一个人办理离婚证,就没办法保证双方的真实意愿,也会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譬如,一方在冷静期内反悔,但另一方却私自去办了离婚证,这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需要。
3、办理离婚证的正确步骤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一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有关材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有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察,审察内容包含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4、特殊状况的解决方法
假如在冷静期内,一方坚决要离,另一方不认可,那样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是不是准予离婚的一种方法。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依据双方的具体状况,如感情是不是确已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审理和判决。譬如,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供有关证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假如两人还是没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后续又该如何解决呢?上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是否会非常复杂?能否迅速解决问题?这类都可能叫人头疼。如果遇见这类难点,可以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途径核验,他们不做不真实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成效,会结合你的具体状况,助你理清后续步骤,叫你在离婚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