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是农业大国,人口中的80%是农民,农民世代耕作,辛勤劳动,为国内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近年来,党中央特别看重农民问题,强调确保农民的利益和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飞速发展,并且近几年,伴随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推行,农业税的免除和粮食补贴政策的颁布,农民从土地上获得的收入显著增多,这也就致使了农民日益珍惜我们的土地,从而使在农村中对于土地的纠纷也大大增加。在我庭审理的案件中审理土地纠纷案件5件,截止到土地纠纷立案8件。而法院在审理这种案件时处置办法方法是不是得当对促进农村土地的合法、高效流转起着尤为重要有哪些用途。在所审理的这类案件中,既有对此类案件的成因、处置办法,采取的手段、有非常深的感触和理性的剖析,现对土地纠纷案件的种类、特征、成因、处置办法及对策作浅谈如下。
1、目前土地纠纷案件主要种类。
依据统计,大家发现土地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
承包合同履行纠纷。表目前:违法收回已经发包给农户的承包地;借助职权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借调整之机随便提升承包费;强制收回农民承包地搞土地流转,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舍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等。
承包合同效力纠纷。涉及承包合同是不是合法、有效的问题与无效合同的处置问题。
侵占土地用权纠纷。总是在土地的用法过程中,由于土地都是大面积的,界限不是非常明显,两农户之间在种植过程中回互相侵占,各不相让,从而提起诉讼,但案件标的比较小,但处置起来比较麻烦。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成因
因拖欠土地承包费引发土地纠纷。在已审结的土地承包纠纷中,起诉土地承包费纠纷的案件2件,在纠纷成因中占肯定的比率。一是有些村民承包方不根据约定履行合同,不主动交纳承包金或故意拖欠承包金,致使村委会等经济集体组织提起诉讼,二是在村民把我们的土地转包后,次承包人不按约定缴纳承包费引起诉讼。
因土地承包合同不规范引起纠纷。主要表目前:有些承包土地双方没签订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或者合同内容约定不清楚,致使双方对承包合同内容认识不同,从而发生纠纷;有些合同对承包土地的面积、地址、四周的土地界限的表述不明,从而产生纠纷;有些土地承包合同对承包期限约定不明,有些是对承包成本的约定不明因此产生纠纷。
侵害承包户土地经营用权引起纠纷。一种是伴随农村税的取消、粮食价格的上涨、粮食补贴政策的推行和城市务工环境的恶化,部分农民回流农村需要实质耕种人,而实质耕种人在利益面前不愿随便交回承包土地,引发了一些纠纷。另一种是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新一届村委班子上任后,不承认原合同的效力,私自变更合同条约或对标的物重新发包。由于前几年订立的合同,一般期限较长,承包费基数较低,伴随人均收入的提升,有些发包人以合同承包费不合理为由,单方决定提升承包费,或者单方终止合同,另行发包,侵害了承包户的合法权益,致使纠纷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