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明星王宝强和老婆马蓉离婚事件引发的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一度成为市民关注的社会焦点。很多人都非常关心:离结婚以前夫妻一方转移一同财产,另一方如何维权呢
案例:离婚期间贱卖房屋属恶意转移财产
兰州民潘女性在诉讼离婚期间偷偷将夫妻一同拥有些一套房子,以25万元的底价出卖给了自己与前夫所生的女儿。老公周先生知情后将潘女性母女二人告上法院,需要确认行为无效。经过人民法院审理觉得,购房款总价与房子评估价值差距悬殊,而且购房人明知该房属夫妻一同财产且在诉讼离婚期间出卖,潘女性及其女儿的交易行为存在恶意串通转移夫妻一同财产之嫌。据此,法院依法判决确认房子交易协议无效。
律师说法:
在离婚过程中,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公共财产一旦被发现并确认,人民法院便可以不遵循“平均分割”夫妻一同财产的基本原则,对隐匿、转移一方则可以判决少分或不分夫妻一同财产,如果是在诉讼过程中推行以上行为,人民法院则可以认定为该行为为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可以对责任人处以训诫、司法拘留等司法制裁强制手段。
有关法律:
国内《》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一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一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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