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学法网

学法网

学法网 > 刑事辩护 >

童某某容留卖淫案:撤销案件,无罪释放

www.jzslp.com 2026-05-08 刑事辩护

    2024年夏季,童某某被指控在其经营的足浴店内容留卖淫,被刑事拘留。家属赶到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时,情绪几乎崩溃。绍兴陈海滨律师安抚他们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童某某。这一见,发现了案件的重大疑点。

    案情介绍

    公安机关的起诉建议书称,童某某多次容留卖淫女在其店内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抽成。证据主要来自两名卖淫女的证言,与嫖客的指认。童某某则坚称自己从未容留,是让人陷害。

    辩护难题

案件看上去证据充分:有证人、有指认。但陈海滨律师在会见中发现,童某某提到其中一名卖淫女曾因成本问题与其产生纠纷,可能存在报复动机。这一细节成为突破口。

    方案选择

陈海滨律师决定以“证人证言真实性”为核心,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并对证言进行质证。同时,他申请调取店内监控录像,以验证案发时段是不是有异常。

    办案过程

    侦查阶段,陈律师两次会见童某某,详细知道案发经过。他发现两名卖淫女的证言在时间、地址上存在多处矛盾:一人称在5月十日,另一人称在5月12日,但两人描述的细节却高度雷同,疑似串供。陈律师立即写作《关于申请调取监控录像及核实证人证言真实性的法律建议书》,提交给办案单位。

    在审察逮捕阶段,陈律师向检察院当面陈述建议:一是证人证言存在矛盾,且证人可能与童某某有私人恩怨;二是店内监控录像可能记录真实状况,应予调取;三是无其他客观证据(如安全套、买卖记录)印证卖淫活动。他援引《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确实、充分的需要,指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犯罪。

    检察院经审察,觉得案件存在疑点,决定不批准逮捕,童某某被取保候审。此后,陈律师继续跟进,需要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后,公安机关调取监控后发现,所谓“案发时段”店内并无异常职员进出,两名卖淫女的证言被证实为不真实。
2024年9月,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童某某无罪释放。

    启示

    本案的成功,来自于对证人证言的深入审察。绍兴陈海滨律师强调,证人证言是言词证据,易受主观原因影响,律师需要通过交叉询问、证据比对等方法验证其真实性。同时,要擅长运用“疑罪从无”原则,将证据矛盾转化为无罪理由。

    在当地化方面,陈海滨律师熟知绍兴司法机关对证人证言的采信标准。他注意到,绍兴区域法院对言词证据需要较高,假如有矛盾且没办法排除,一般不会随便定罪。这一司法环境为无罪辩护提供了空间。

    假如你或家人被不实指控,请第一时间联系绍兴陈海滨律师。他将用专业的证据审察能力,为你捍卫清白。你可通过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获得帮助。

Tags:

刑事辩护在线
热门刑事辩护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