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会如此去想,假如我的无证房屋忽然被认定为是违建的了,而且拆迁方说不会给大家进行补偿,可是大家在这个房屋已经住了那样多年了,房屋被拆了的话,不赔偿给大家,大家不就是无家可归了吗,请问大家目前如何办呢?
大家在面对这种问题的时候,大家应该先要对这个房屋的性质进行有效的判断,就是判断这个房屋是否违建的。所谓的违建就是指那些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等等法律的法规进行建造的房屋或者是设施设施。通常来讲的话,这个违法的建筑主如果有下面几个种类,第一,占用了已经规划成为公共场合,公共的设施用地,或者是公共的绿化用地的建筑物。第二,房屋是不根据批准的设计图纸来进行施工的建筑物。第三,大家擅自进行改建或者是加建的建筑物。第四,是在农村组织的非农用的建设用地上面建筑,或者是这类村民自用的宅基地进行非法出售从而兴建的建筑物。第五,这个农村组织的非农业用地上,或者是村民自己家里用的宅基地,进行了违反这个城市的规划,或者是超越了当地市政府规定建设标准的建筑物。第六,被擅自的去改变工业的厂房,大家的住宅或者是改变了其他建筑物用功能的建筑物。

若是大家我们的房屋不是上面状况的话,这非常显然就不是违建的建筑了,假如此时大家的拆迁方用违建的名义来对大家,进行这个拆迁非常显然就是违法行为了,这时大家就应该要去警惕了,这时大家需要要去准时的聘请一个专业的律师帮助大家进行维权了。假如这个房屋是是上面状况的话,大家就需要对这个房屋的状况再进行进一步的判断问题了,若是是这个历史是什么原因,时间的问题所以无证的话,这个房屋非常显然也就不可以认定为是违建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