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无效情形里不涵盖的状况有哪些
婚姻无效情形包含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此外的状况都不涵盖在婚姻无效情形内。譬如受胁迫结婚,这是可撤销婚姻,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婚姻;一方结婚以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类都不是婚姻无效的范畴,而是赋予当事人撤销权,由当事人决定是不是保持婚姻关系。所以除重婚、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外的其他婚姻情况,一般不被认定为无效婚姻。
2、婚姻无效状况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哪个
婚姻无效不影响爸爸妈妈子女关系,子女抚养权归属遵循与合法婚姻相同规则。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妈妈生活,但妈妈有紧急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的,可随爸爸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爸爸妈妈均需要抚养的,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经济情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缘由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可优先考虑。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享有探望权。双方可先协商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则由法院依据具体状况判决。
3、婚姻无效状况下孩子抚养如何断定
婚姻无效不影响爸爸妈妈子女关系,孩子抚养断定遵循最有益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妈妈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爸爸妈妈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依据双方具体状况,根据最有益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譬如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原因。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可以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在分析婚姻无效情形里不涵盖的状况有哪些时,大家还需知道与之有关的其他要素。譬如,虽然某些状况不在婚姻无效情形内,但或许会涉及可撤销婚姻。像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若你对婚姻无效不涵盖的状况存在疑问,或是对可撤销婚姻的具体断定、申请步骤等有困惑,不要让这类法律问题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