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企业专挖墙角窃取商业秘密,大家这几年就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昨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董事长孔维梁在审议两高报告时,建议拟定商业秘密保护法,变事后惩处为事前防范。现象高薪高职位成鱼饵
“一个企业的商业秘密根本不可能装在保险箱里。”孔维梁说,挖墙角的企业仅需一张光盘,便可将角逐对手的有关资料偷完。
他说,一个企业的革新成就,只有少数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多数成就是以商业秘密的形式出现,譬如新配方、新工艺、技术资料、图纸、企业顾客资源等,而这类仅需一张光盘就可全部拷贝完。
孔维梁说,这类商业秘密一般被企业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职员学会和熟知,一旦他们被角逐对手以高薪、高职位为饵挖了墙角,后果就不堪设想。
孔维梁以自己所在企业为例说,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技术高手云集,在全国仪器仪表界占据领先地位,但他们筹备在落户建厂的消息刚传出时,就有角逐对手放出风来,点名要挖墙角。
“幸好大家自主革新能力非常强,即便被挖走了一些技术骨干,但企业还能承受由此而来的代价。”孔维梁代表昨日同意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如果遇见那些革新能力不强的小企业,可能早就被角逐对手挖垮了。后果事后追偿两败俱伤
孔维梁说,商业秘密外泄总是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但很多企业限于人力、物力很难调查取证而忍气吞声。有些企业还担忧司法审理周期太长,容易发生二次泄密,连民事诉讼都不愿提起,更不需要谈刑事诉讼。
孔维梁说,受害企业即便愿打官司,也需要要等侵权事实成立才能提起诉讼。但这个时候角逐对手的商品已经面市,“血流已经成河”,再经过一个漫长的诉讼过程,顶多也就是两败俱伤,于事无补。
“商业秘密泄露一旦碰上地方保护,更是无可以挽回。”孔维梁透露,他们也曾向重庆以外一家企业提起商业秘密诉讼,因是跨地区诉讼,当地政府和司法部门进行地方保护,最后只得不了了之。
更紧急的是,目前社会上时尚“偷技术不算偷”的看法,不把侵犯商业秘密视为违法,相反,还把跳槽成功者看作“能人”。这也在一定量上助长了挖墙角风。剖析六部法律起效不大
孔维梁说,现在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有、、民法、、、等六部,各自都有条约针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但正因为有关法律太多,反而看上去法律约束力太分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