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撤销婚姻里不涵盖的状况有什么
可撤销婚姻主要包含受胁迫结婚与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这两种情形。此外的其他状况一般不涵盖在可撤销婚姻范围内。
譬如,因双方性格不合、感情基础薄弱、经济条件等原因致使的婚姻问题,不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双方基于误解缔结婚姻,若该误解并不是因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也不可据此撤销婚姻。还有,结婚以前知道不充分、结婚以后发现他们生活习惯很难忍受等容易见到的婚姻问题,同样不在可撤销婚姻范畴。对于这类非法定情形,当事人若想结束婚姻关系,一般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法解决。
2、可撤销婚姻里重大疾病包含什么
民法典未明确可撤销婚姻中重大疾病的范围。司法实践一般参考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主要涵盖三类:一是紧急遗传成人两性疾病,指因为遗传原因先天形成,病人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觉得不适合生育的疾病;二是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三是有关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重型精神病。判断是不是属可撤销的重大疾病,需结合疾病对婚姻生活的影响程度,以双方是不是能正常履行夫妻权利义务为考量。若隐瞒此类重大疾病,另一方自了解或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3、可撤销婚姻去诉讼,时效是多久
可撤销婚姻诉讼时效分状况而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应自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该“一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暂停、中断和延长的规定,期限届满,撤销权消灭,婚姻关系自始有效。
当大家厘清可撤销婚姻里不涵盖的状况有什么时,需先明确国内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婚姻仅包括两种法定情形:一是受胁迫而缔结的婚姻,二是一方在结婚以前隐瞒重大疾病(如艾滋病、重型精神病等医学上觉得不适合结婚的疾病)未如实告知他们的婚姻。此外,像结婚以前隐瞒普通财产情况、学历背景,结婚以后因感情不和、性格差异产生的婚姻矛盾,或是仅存在一般欺诈但未涉及重大疾病隐瞒的状况,均不是可撤销婚姻的范畴。若你对自己婚姻是不是符合撤销条件存疑,或想知道可撤销婚姻的申请步骤、法律后果,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针对性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