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化名)是一个不幸的孩子。他出生时,爸爸妈妈并未结婚,之后生父刘某从未主动承担抚养责任。十几年来,妈妈胡某1一个人将他拉扯大,生活拮据。
2023年,妈妈与生父获得联系,生父只愿微信转账一两百元,拒绝支付过往抚养费。在葛万里律师的帮忙下,母子二人走上了艰难的维权的道路。
1、案情梳理
原告胡某的妈妈胡某1与被告刘某于2006年恋爱,2007年分手。
2008年1月26日胡某1生下胡某,孩子一直随妈妈生活。
2023年下半年,胡某1联系刘某告知儿子一事,刘某累计转账约1万元,但拒绝承担更多抚养费。
2024年,胡某提起确认亲子关系之诉(案号(2024)苏0812民初****号)。刘某在诉讼中自认双方恋爱期间有性关系,聊天记录中也默认自己是孩子爸爸,并向孩子转账学费,但拒绝做亲子鉴别。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推定亲子关系成立。
2、追索抚养费的诉讼方案
确认亲子关系后,葛万里律师立即代理胡某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案号(2024)苏0812民初*****号),需要:
· 被告支付2008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的抚养费306000元;
· 被告自2025年1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原告独立生活。
庭审中,葛律师提交了亲子关系判决书、胡某1收入证明、被告转账记录等证据。被告辩称自己无固定工作、有负债、再婚有子,只想从2025年起每月支付1000元,不愿承担过往抚养费。
3、法院判决与闪光点
淮安清江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觉得,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被告长期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应支付过往抚养费。考虑到时间跨度长,法院酌情调整:
· 被告支付原告2008年1月至2025年2月期间的抚养费10万元;
· 自2025年3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原告独立生活。
(注:后经调解或另行计算,实质判决金额为196000元,覆盖至独立生活时的后续抚养费一并计算。)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刘某支付抚养费196000元(含过往及部分将来),并自2025年3月起每月支付1000元至独立生活。法院在判决书中温情写道:"裁判绝不是冰冷数字的堆砌……法律可以追索过往的抚养费,却没办法追回孩子成长中错失的拥抱和鼓励。"
4、案件启示
1.亲子关系是抚养费的首要条件:对于拒绝配合鉴别的被告,可依据《民法典》及司法讲解,请求法院推定亲子关系成立。
2.过往抚养费可以追索:即便孩子已经长大,生父仍然要承担自出生以来的抚养义务。
3.抚养费标准综合考虑:法院会结合子女实质需要、爸爸妈妈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质量确定。
5、当地化提示
在泗阳及周围区域,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纠纷并不少见。葛万里律师建议,非婚生子女的妈妈应尽快通过法律渠道确认亲子关系并倡导抚养费,防止因时效或证据灭失致使维权困难。
假如你或你的亲友正面临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泗阳葛万里律师愿用专业为你争取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