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状况
张颖律师就职于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自2015年开始从事法律执业工作,执业证号为135xxxxxxxx668359,服务区域为福建厦门,联系地址坐落于松岳路8号悦享中心B座18层。她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累计处置案件达百余件。其秉持着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专注于婚姻、继承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范围。
处置侵权责任纠纷
在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案中,原告林XX与被告林XX因侵权责任问题产生纠纷,由厦门思明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被告林XX委托张颖律师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原告林XX诉请判令被告林XX支付侵占其案涉房子内财产价值16万元,被告林XX不予认同。
张颖律师同意委托后,第一时间全方位梳理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及有关生效法律文书,精确拟定抗辩思路。从多个角度进行抗辩,指出被告居住案涉房子具备合法依据,该房子系双方妈妈生前承租的直管公房,妈妈生前明确期望将房子留给被告,且被告作为妈妈继承人之一,在公房管理机关未重新订立出租关系前,继续居住用房子合法合规;原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其所述财产系自己拒不搬离所致,并不是被告侵占;原告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倡导的财产存在、归属及价值,应承担举证不可以的不利后果;原告的诉求已超越诉讼时效,不应得到支持。
庭审中,张颖律师结合生效判决书、实行裁定书等证据,明确讲解抗辩建议,精确驳斥原告全部诉讼倡导。最后,厦门思明区人民法院采纳张颖律师代理建议,认定原告未就其倡导充分举证,诉求缺少事实与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原告林XX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捍卫了被告林XX的合法权益。这起案件体现了张颖律师在侵权责任纠纷处置方面,可以精确把控案件核心,高效梳理证据链条并拓展庭审抗辩,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彰显了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执业态度。
处置土地出租合同纠纷
在土地出租合同纠纷撤诉案中,原告陈XX与被告吴某某、第三人厦门某某房子征迁服务公司因土地出租有关权益产生争议,由厦门湖里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原告陈XX委托张颖律师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诉讼。
张颖律师同意委托后,迅速介入案件,全方位梳理案件背景、当事人诉求及有关事实,帮助原告整理立案所需材料,配合法院推进案件审理步骤,确保庭审顺利拓展。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基于自己意愿,期望与被告通过庭外调解的方法妥善解决纠纷,主动提出撤诉申请。
张颖律师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结合案件实质状况,为当事人详细解析撤诉有关法律规定、步骤及法律后果,帮助当事人规范写作撤诉申请书、健全有关手续,全程指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最后,法院审察觉得,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我们的诉讼权利,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裁定准许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及诉讼权利均得到充分保障。这一案件展示了张颖律师在处置民事纠纷时,可以精确把控案件步骤,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全程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体现了其在民事纠纷代理方面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
综上所述,张颖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凭着其专业的法律常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婚姻、继承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善于范围获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是在侵权责任纠纷中为被告成功抗辩,还是在土地出租合同纠纷中帮助原告依法撤诉,都充分展示了她作为一名专业律师的能力和价值,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民事矛盾方面发挥着要紧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