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若在外卖配送过程中,外卖员不慎受伤,责任该由哪个承担?日前,福建有关法院对姥爷布了一块外卖职员伤保险待遇认定纠纷。
外卖员送快餐时摔伤哪个赔偿?
小何在2022年4月19日入职福建福清市某互联网科技公司,从事外卖配送工作,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会保险。同年7月3日,他在取餐途中不慎摔倒受伤,导致左臂骨折。
小何当时就向福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想以此为依据申请工伤认定,索要赔偿。但该仲裁委经审理觉得,双方应按承揽等民事法律关系处置,不予支持小何倡导确认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请求。
仲裁被驳回后,小何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2年12月20日,福清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觉得,根据《中国劳动法》第十九条、《中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等有关法律规定,判决确认小何与公司在入职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以此为依据,福清市人社局也为小何作出了工伤认定。
然而,小何原先所在的互联网科技公司却不认同工伤认定的有效性,选择对福清市人社局提起诉讼。依据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原则,福建福州鼓楼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发生在福清市的行政案件。
福州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叶家耀表示:
福清市人民法院经过审察,小何在公司里面有考勤,也同意了企业的管理,譬如说培训、开会。
公司对收入也有奖惩规范,还需要他们要配备统一的服饰,存在实质性的劳动关系。
2024年4月28日,福州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福清市人社局作出案涉工伤认定决定,事实了解,证据充分,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该互联网科技公司请求撤销福清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法院判小何所在的互联网科技公司赔偿当事人32万余元该公司发起的行政诉讼经异地审理被驳回后,小何就继续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
今年7月29日,福清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该互联网科技公司应支付小何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323707元。
该怎么样保护新业态劳动者自己权益?外卖员作为现代日常不可或缺的职业,他们在取送快餐的途中时常会发生事故,因此这起案件引发了不少网民的讨论。
其中,较为集中的问题是,该如何保证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不遭到损害?
福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符海燕表示,像小何如此的外卖骑手、配送员是新业态的用工职员。他们的工作方法、工作时间更为自由灵活,与传统的劳动关系相比更具备隐蔽性。
“在此,大家也提醒外卖骑手、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准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且同时要保留好使工过程中的有关证据,以便产生争议之后,有效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关于外卖骑手申请工伤认定的事情此前也有发生,但由于外卖平台用工模式的不同(譬如有众包模式:接单自由,可在多平台兼职;专送模式:表面外包、实质合用途工,等等),外卖员找不到确切的劳动关系单位,仲裁、诉讼存在解决难的问题。
2021年7月22日,人社部颁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建议》,需要平台与合作企业依法承担各自的用工责任。
同年7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互联网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快餐员权益的指导建议》,督促平台及第三方合作单位为打造劳动关系的外卖送快餐员参加社会保险。
有关专家表示,平台是用工规则的拟定者,也是用工模式的最大受益者,把用工的主体责任抛给其他人是不适合、权责利不统一的。“平台可以通过协议把有关责任分配给合作公司,但平台依旧要承担主体责任,把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放到突出地方。”
引使用方法条
劳动关系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情的公告》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拥有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拟定的各项劳动规章规范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工作缘由遭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合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扫尾性工作遭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到暴力等意料之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缘由受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