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作为受害人的公民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作为受害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原告。
2、有明确的被告。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是实行行政职权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导致损害的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依据。原告提起赔偿诉讼,需要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4、是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需要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置,这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首要条件条件。赔偿请求人不服赔偿义务机关以下行为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①确定赔偿方法、项目、数额的行政赔偿决定;
②不予赔偿决定;
③逾期不作出赔偿决定;
④其他有关行政赔偿的行为。
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导致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是什么原因致使原告没办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人民法院对于原告倡导的生产和生活所必需物品的合理损失,应当予以支持;对于原告提出的超出生产和生活所必需的其他贵重物品、现金损失,可以结合案件有关证据予以认定。
原告倡导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遭到身体伤害,被告不承认有关损害事实或者损害与违法行政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的,被告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国家赔偿法
